关于评选2006—2007年度文明单位的通知
作者:公司政工部   发表时间:2008-4-2 15:23:16   阅读次数:

 

华润天能委200896

 

 

关于评选20062007年度文明单位的通知

 

各单位党委(总支、支部): 

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推动公司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深化,促进公司各项工作协调发展,依照省、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的规定,决定进行20062007年度公司文明单位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  评选范围

公司所属各单位

二、评选条件

⒈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实绩显著。积极深化内部改革,切实加强经营管理,全面完成各项经济指标。生产经营单位效益逐年提高,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在公司居先进水平;安全生产措施落实,安全效果居公司前列。非生产性单位自养能力提高,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,在省行业或同类型中名列前茅。

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扎实,效果良好。着眼于培养“四有”职工队伍,坚持用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职工头脑;弘扬新时期徐州精神和以艰苦奋斗为核心内容的企业精神;广泛进行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和诚信教育;创建工作有目标、有计划、有要求、有措施,干部职工有较强的创建意识,形成了健康、文明、积极向上的道德风尚。

⒊思想政治工作及形象塑造工程成效显著。政治思想教育及安全思想教育网络健全,培训率达公司下达的指标。深入开展群众性学习活动,初步建立了全员学习、终身教育培训体系和运行机制,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。深入开展企业形象塑造活动,企业形象建设、企业品牌建设、企业安全建设和企业诚信建设相互配合,共同发展。广泛开展丰富多彩、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,各类教育、文化设施完善。

⒋矿区环境明显改善,文化程度明显提高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创建平安矿区活动措施落实,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规范化,公共秩序及工作纪律良好,一般治安案件低于省市规定指标;移风易俗工作成就显著,无封建迷信、酗酒赌博等陋习,无人参与邪教活动,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条例,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。重视环境治理,矿区美化绿化,工作、生活场所整洁,环保工作达标。

⒌领导班子创建意识强,组织领导坚强有力。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对三个文明建设负总责、党政工团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,创建工作做到了组织、制度、活动、经费“四落实”。班子成员注重自身建设,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,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,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规、政策,廉洁自律无违规违纪行为,在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各单位先对照评选条件,进行自我测评,认为基本符合条件的,向公司政工部提出书申请并报创建材料。根据各单位的申报,公司政工部会同有关部室对申报单位进行初评(资格审查),并向公司党政进行推荐。公司组织专人对被推荐的单位进行抽查后,根据验收情况确定命名单位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⒈各单位于46日前自查申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⒉文明单位实行达标制,不受名额限制。各单位要根本本《通知》精神认真自查,确保质量。

⒊评选工作坚持日常考察和集中验收相结合,公司考核与群众评议、社会监督相结合,以便真实、准确地反映单位的创建活动。

⒋评选工作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凡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,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。

 

〇〇八年四月二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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